美国海关对中国船舶征收新规生效,10月14日起实施三项附加费

美东时间10月3日,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(CBP)正式发布《第301条款船舶费用》公告,宣布对中国拥有、运营或建造的船舶征收多项新费用,新规将于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。

美国海关对中国船舶征收新规生效,10月14日起实施三项附加费

具体收费标准包括:

对中国实体拥有或运营的船舶,按每净吨50美元收费;

对中国建造的船舶,按每净吨18美元或每卸载货柜120美元中的较高者收取;

对所有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或滚装船,每净吨征收14美元。

船舶运营者需在船只抵美前通过财政部Pay.gov系统完成支付,否则将被拒绝装卸或放行。需提交的信息包括船名、到港日期、国际编号等。豁免范围涵盖美国海事安全计划船舶、空载船、小型船、出口散货船等,符合特定条件(如提供美国建造订单证据)的船舶可获最长3年豁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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