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洽谈的还盘及报盘函电_其他外贸知识_外贸知识网

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,称为还盘(CounterOffer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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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律上叫反要约。

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。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。

还盘又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,发盘因对方还盘而失效,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。

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,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,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。

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、签订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。

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,必须具备报盘是指买卖双方的一方(发盘人)向对方(受盘人)提出各项交易的条件,并愿下面四个条件:

(1)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人提出;

(2)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;

(3)内容必须十分确定;

(4)送达受盘人。

另外,发盘是有有效期的。发盘在被接受之前并不产生法律效力,可在一定条件下于任何时候被终止。拟制发盘函电的基础是知已知彼,心中有数,做到上进有确,策略得当,创造有利因素,争取成交的主动权。请参照以下的选范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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